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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读到阿里前CEO卫哲的长文《B2B的春天已到,关注这十大核心问题》,其中谈到B2B的本质,说到一次马云问他:“B2B英语怎么说?”卫哲的回答很标准:“Business To Buseness.”但是马云却说不对,B2B其实是“Business people To Business people”。马云的意思是,B2B不是企业对企业,而是商人对商人。

  应该说我是认同这个见解的,我曾经写过一首打油诗“公司是谁”,其中的意思是公司其实是你我这样的人加上其他资源组成的。换句话说,本质上我们不是在和“公司”(或进一步称为“组织”或“单位”)打交道,而是在和人打交道。如果说B2B指“商人对商人”,那B2C(BusinessTo Customer)当然就是“商人对消费的人”,这中理解很有进步,但我觉得还是没有涉及B2B的本质。

  我们一般认为,卖牛奶是B2C业务,但对牛奶生产厂商来说,与他们直接打交道签合同的并不是最终消费者,而是渠道商或者大型商超。那为啥说他们是B2C呢?再比如说卖纽扣的,尽管最终用在了消费品(服装)上,但我们却认为他们是典型的B2B业务。其中的根源,就在于决策点!买蒙牛、伊利还是光明牛奶,决策的是消费的人;而买什么纽扣,决策的是服装厂(公司),消费者大概根本不关心自己用的是什么牌子的纽扣。因此,B2B与B2C的区分,不能以与我们发生买卖关系的对象来区分,其关键是决策模式。

  如此而言,两种营销模式的本质就逐步清晰了。从决策模式上来说,B2B是代理人决策机制,而B2C是影响力决策机制。

  何为代理人决策机制?意思是说,决策者和使用者不一样,至少不完全一样。B2B的需求,也因此呈现出复杂的状况。组织类型不同,其需求会呈现很大的差异,比如政府机构与一般的商业组织需求不同。更重要的,因为代理人往往不是一个人,就有了“决策链”,而决策链上的不一样的角色,他们的真实需求往往是不一致的。典型说来,最高领导更多关注外部,关注经营业绩;中层更多关注领导认可,下属满意;而基层更多考虑工作能更方便快捷。这就要求我们的销售人员掌握一个技能,用俗语说就是“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”。当然不是说你可以没有原则,而是你必须了解到对B2B业务而言,客户组织中的不一样的角色,其需求是不同的,你当然需要“以客户为中心”,所以你需要换位思考,说他们关心的话,讲他们关心的问题。而这一切的根源,正在于B2B的代理人决策机制。在华为工作的时候,我们把B2B的项目运作归纳为三个方面:客户关系,解决方案和商务策略。在我所了解的有限的范围中,对B2B理解最为精深的大概还是华为公司。后来的咨询工作中,我进一步细化为9个要素,如决策链分析、关键客户关系、需求痛点、价格等,根据实战的情况去看,应该说对绝大多数的B2B项目有了不错的指导作用。

  B2C业务,是影响力决策机制。何为“影响力”?罗伯特西奥迪尼在其经典著作《影响力》中,把影响力归纳为人类的六种固定行为模式:互惠、承诺与一致、社会认同、喜好、权威、稀缺,或者说六种影响力模式。我们再看看今天无孔不入、深入到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营销推广手段,是不是都在利用这些原理?“明星广告”利用的是喜好、权威、社会认同原理;“优惠券”利用的是互惠、承诺与一致原理;“清仓大甩卖”利用的是稀缺和互惠原理等等。苹果公司总是有一群“粉丝”,从1984年推出Macintosh就如此,后来的iPod、iPad、iPhone更引起了“疯狂”,其实也是在利用这些原理,包括喜好、稀缺、权威等。

  因此,本质上来说,B2B不仅是“商人对商人”的机制,它更是“代理人决策”机制。这一定位,应该成为B2B业务发展的原点。《B2B的春天已到,关注这十大核心问题》文中后续所说的“十大核心问题”,其根源即在于这里。